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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章最後由 eilc 於 2016-1-19 12:46 編輯
淘寶也要課稅啊!!
http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front/ETW118W/CON/690/8614905882967417348
營業稅部分(進口貨物)
案例一
問:小美向淘寶網購買背包含運費總價為新臺幣(下同)10,200元,以信用卡付款,淘寶網賣家並以空運快遞方式寄送,是否應課徵營業稅?若以進口郵包方式寄送有無不同?
答:
1.淘寶網購物網站的賣家如果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,小美的購物行為屬進口貨物,無論付款機制為何(信用卡或匯款),小美是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,應納營業稅於貨物進口時由海關代徵,營業稅額計算方式如下:
應納營業稅額544元=(關稅完稅價格10,200元+進口稅捐673元+貨物稅0元+菸酒稅0元+菸品健康福利捐0元)×營業稅徵收率5%
備註:進口背包現行關稅稅率為6.6%,進口稅捐計673元(關稅完稅價格10,200元×關稅稅率6.6%);另依貨物稅條例規定,其非屬貨物稅課稅項目;又該等貨物非屬菸品,無須課徵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利捐。
2. 小美購買的背包無論是以空運快遞運到境內或以進口郵包寄送,應納的營業税額並沒有不同,只是繳納方式不同而已。若以空運快遞運至境內,關稅完稅價格 50,000元以下者,得由快遞業者先行代繳應納營業稅額,快遞業者再向小美收取;若以進口郵包寄送至境內,其離岸價格(FOB)在美金5,000元以下 者,由海關核發稅單,連同郵包交由郵局送達並代收稅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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